{{ $t('FEZ002') }}網管|
(一)發放對象:
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1)截至110年5月31日,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2)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3)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三)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教育部將另予公告。
(四)領取方式:由教育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檢核資格。符合資格者, 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透過網路及3家金融機構設置之實體自動化服務設備(ATM),二種管道領取。
2、第二階段: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教育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資訊及地點。
相關諮詢電話:
(一)年齡滿2歲至入國小前之幼兒請洽學前管理科:陳芸小姐 7362589#231、7320415#3669。
(二)109學年度國小之學齡孩童請洽學務管理科:莊育鈞小姐7320415#3618。
(三)身心障礙學生請洽特殊教育科:童啓美小姐7362589#235、7320415#3634。
{{ $t('FEZ003') }}2021-07-13
{{ $t('FEZ004')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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