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174800號函辦理。
二、有關近期街頭暴力傷人事件,為從源頭加以預防,請學校
加強學生關懷與通報,在出現行為偏差異狀之初即時發現
並輔導,或透過社會安全系統介入高風險家庭,適時通報
警察機關,阻止其加入幫派組織,從事不法活動。
{{ $t('FEZ003')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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