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79866號函辦理。
二、為利評選活動順利進行,請各推薦單位依旨揭要點,填具推薦表連同照片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請確按填表說明依序填寫後核章及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於111年3月1日(星期二)至111年3月11日(星期五)前,備文送達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彙辦,逾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有關111年師鐸獎推薦相關資料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請務必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為避免字數過多造成填報資料不全或無法上傳檔案之問題,請各推薦單位之受薦人員提交電子檔須符合字數限制。
(二)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組者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三)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至多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5MB以內,電子檔中勿直接插入圖片或改變資料格式;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四)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至4MB)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大小為3MB至8MB)之電子檔,檔案格式為JPG檔,以大圖片尤佳。
(五)送件資料:
1、推薦表核章紙本及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
2、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推薦表word檔、佐證資料pdf檔、「彩色大頭照」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之jpg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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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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