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體育組|
說明:一、依據屏東縣政府消防局112年6月1日屏消救字第123095370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民眾)水域遊憩安全,請各校於轄區河川、水塘、大圳、海岸等曾經發生事故或易發生危險之地點或處所實施水上活動安全宣導及各項因應作為,並運用網站文宣及電子媒體等實施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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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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