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研發組|
說明:
一、依據本縣公正國中112年11月15日屏公中教字第1120100187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藝術領域輔導員及視覺藝術專長教師。
(二)各國中、小學視覺藝術任課教師及生活領域任課教師。
(三)擔任藝術領域教學之代理、代課教師。
三、研習日期:112年12年16日(六),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 記及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給予補休。
四、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不接受現 場報名。
五、研習地點:屏東縣立公正國民中學(屏東市公興路11號)。 六、研習時數: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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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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